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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会昌县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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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有关线索。

一、线索范围

所涉及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涉嫌诱导未成年人租借、购买手机和提供手机寄存服务等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1000元。

2.涉嫌校园欺凌霸凌、聚众斗殴、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1000元。

3.网吧、酒吧、KTV、酒店等场所涉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介绍、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违法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2000元。

4.涉嫌引诱、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及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2000元。

5.涉嫌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酒和进行文身等行为,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提供相关证据的奖励5000元。

6.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线索,案件危害程度视情况给予2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3576750585(吴警官),座机0797—5631011,(座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收举报)

2.来信来访地址:会昌县月亮湾行政中心司法大楼二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编:342600

3.邮箱举报:hcxpab@163.com

三、奖励办法

对举报线索并提供有效证据(如音频、影像视频等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四、举报须知

1.本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问题线索。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提倡实名举报,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回复。

4.举报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告由会昌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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