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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范灵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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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府字〔202325

关于范灵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范灵玲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唐崇文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一泓同志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王华萍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廖勇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邹鑫同志任县九二工业基地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饶永昌同志任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戴肇林同志任县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

刘美英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长);

钟瑜辉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4月起计算。

   2023525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办公室                   2023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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