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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会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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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会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为确保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方便广大居民参保缴费和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根据省市医保、财政、税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参保征缴工作通告如下:

一、集中征缴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 2022年3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原则上在 2021 年12月31日 前完成年度征缴任务,以便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对象

具有会昌县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三、征缴标准

(一)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20元。

(二)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含新参保人员)续保时应一次性补缴2017 年—2021年中未缴年度以及 2022年应缴费用(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个人缴费年度220元、2019年度个人缴费 250 元、2020 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1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2年度个人缴费320元)。

(三)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定额资助参保的城乡低保人口,以及过渡期内定额资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 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四、待遇享受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1、属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 3个月以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以下简称“特殊情形人员”)不受征缴期限制,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 6 个月之内(含6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后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五、缴费方式

(一)税务渠道。通过“ 江西省税务局 ”微信公众号,或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县商会大厦3楼);通过微信“ 生活缴费”进入“社保医保”缴费;通过赣服通(支付宝)“社保缴费”缴费。

(二)银行渠道。通过农业银行、农商银行、赣州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的微信二维码或公众号等网上途径缴费,或到营业网点柜台、窗口缴费。

(三)其它渠道。通过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缴费,或到村(居)委会指定经办人处代缴。

六、其它事项

(一)中断参保缴费人员或新参保人员(含特殊情形人员),须先到户籍所在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的便民服务中心,或会昌县医保经办大厅窗口(县社会保障大楼一楼)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才能按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二)高校大学生随学校属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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