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府字〔2023〕24号
关于杨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杨炀同志任县科技创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宾露斯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
曾敏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文武坝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文武坝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程承光同志任县公安局洞头派出所所长;
李晓洋同志任县公安局高排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赖金华同志任县公安局庄埠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敏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沐伟同志任县希望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有生同志的县科技创新中心主任职务;
凌征仕同志的县公安局高排派出所所长职务;
梁炎兴同志的县希望小学校长职务。
2023年5月25日
抄送:县委,人大,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