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朝华 会建建字〔2022〕5号
分类:A
同意对外公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夏华敏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阳光丽景小区电梯安装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制订完善配套政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在2020年10月9日,县政府出台了《会昌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职能单位工作职责、出台了奖补政策(我县奖励补助标准为县财政按加装电梯费用的50%给予奖补,20万元/台封顶);二是为有序推进加梯工作,县住建局出台了《会昌县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事流程》,细化了办事程序;三是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中心城区各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政策宣传窗口,发放宣传手册及相关表格,为业主解读加梯政策及办事流程,在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的牵头下,完成加梯意愿排查12个老旧住宅小区192栋379个单元,并建立台账,为有针对性做好发动工作奠定基础。
目前,我县阳光丽景小区13栋2单元加梯工作即将完成,并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9月20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年8月18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622253
邮政编码:342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