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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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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赵万来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挤占非艰苦边远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高级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申报乡村教师高级职称不挤占非艰苦边远地农村学校任教教师高级岗位”问题,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4)文件精神,“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在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该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在本单位没有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原则上是在本单位高级岗位已无空缺的情况下,其他人已无法晋升高级,因此不会对其他教师晋升高级造成影响。但近年来,随着此类教师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数增多,且聘任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导致本单位聘任在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人数远远大于核定的高级岗位数,造成中小学一级教师长期无法晋升的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采取以下措施改进:

1.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严禁任何部门私自出台评聘政策,我局将向市人社局反映当前存在的此类问题,待上级部门提出解决措施。

2.今后,我局将联合县教体局对按“艰边25年”政策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人员严格遵照政策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人员实施相应的惩罚措施。

3.我局联合县教科体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先后出台了《会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聘用工作方案(试行)》和《会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3年已出台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政策,“统筹管理职称岗位”、“完善教师聘用制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完善交流轮岗机制”等多个方面落实改革工作,通过“县管校聘”政策统筹管理使用全县职称岗位,完善全县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待县教科体局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后再统筹协调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日前对您提出的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4720

会人社建字〔2024〕1号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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