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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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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素萍委员:

您在政协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实验学校门口摆摊设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到县城区各校园周边对学生、学生家长及广大群众进行了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消费,积极参与和支持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二是向县城区校园周边流动摊主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摊主进店经营、守法经营。

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文明执法。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加大县城区学校特别是实验学校上学、放学期间校园周边巡查频次,对流动摊贩、骑门摊等违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规范,确保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有序。二是落实专人守点。安排专门执法力量在实验学校周边进行值守,对学校周边市容秩序进行管控,及时清理校园及周边流动食品摊贩,为学生的食品安全提供保障。三是开展集中整治。会同县校安委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秩序集中整治,依法查处流动摊贩违规行为,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今年以来,共集中组织专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0余次,清理店外占道经营30余次,流动摊点80余次,规范摆放乱停放二轮车600余辆,有效维护城区校园周边区域市容环境秩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一是加强联动协作。校园周边环境涉及城管、工商、交管、市管等职能部门,单凭一部门很难从根本上予以彻底解决,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从根本上杜绝乱摆摊点、乱停放车辆等现象的发生。二是设置便民摊位疏导点。为杜绝城区各点出现游动摊点乱摆乱卖的现象,净化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秩序。我局已向县委县政府提请拟在县城区内设置便民摊位疏导点,把城区所有摊点引导进疏导点整齐摆放,规范管理,并对各疏导点摊位数量、经营种类、经营时间段做出相应规定,因地制宜,杜绝乱摆摊设点和占道经营行为的发生。届时将校园周边各类流动摊贩引导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既解决了校园周边的市容秩序及安全问题,又保障了流动摊贩的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于81日前对您提出的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当面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以帮助我们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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