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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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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

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会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会发〔2020〕1号)文件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现就将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单位自评

    1.自评范围。预算部门要组织部门和所属单位对2020年度所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不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费)开展绩效自评。

    2.主要内容和方法。根据确定的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部门要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表》)并出具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指标权重设定。单位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 分。单位自评指标的权重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预算执行率和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预算执行率10%、产出指标 50%、效益指标30%、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如有特殊情况,一级指标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二、三级指标应当根据指标重要程度、项目实施阶段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

    2)预算执行率。根据项目当年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和其他资金的全年预算数(A)和全年执行数(B),计算预算执行率(B/A)。

    3)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4)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对照各项三级指标的年度指标值逐步填写全年实际完成值,其中: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30%及以上)的原因逐条进行分析,书面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

6)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单位自评结果主要通过《自评表》的形式反映,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各部门要对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并形成本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3.自评结果报送。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完成单位自评工作,并将各项目《自评表》(附件1)、2020年度县本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本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报告(盖章纸质稿和扫描件)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于8月10日前审核完毕后交绩效中心。绩效中心于8月底前进行汇总审核,并联系第三方评价机构抽取10-2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4.自评结果应用。一是部门和单位应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县财政局对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或进行财政评价。三是县财政局督促各部门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二)部门评价

    1.评价范围。预算部门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优先选择1个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开展部门评价。

    2.工作流程。部门评价由各部门按要求组织实施,既可直接组织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1)研究制订评价工作方案。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绩效评价方案。评价方案一般应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组织实施、时间安排等。

2)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附件4),征求被评价单位意见,设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与审核。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4)出具评价报告。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3.评定方法。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评价结果报送。各部门要在7月31日前完成部门评价工作,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5)(盖章纸质稿和扫描件)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于8月10日前审核完毕后交绩效中心。绩效中心于8月底前进行汇总审核,并联系第三方评价机构抽取1-3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5.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各部门应在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评价结果要作为本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三)财政评价

1.评价对象。县财政局根据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选取部分部门整体支出和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实施财政重点评价。

2.组织实施。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成立评价工作小组,9月中旬前按照财政评价程序和主要内容,完成评价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1.各部门自行选择部门本级或1个所属单位开展2020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财政评价选择1个乡镇和2个县直单位(部门)开展2020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二)评价实施

1.单位自评。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评价方案,设计评价指标(附件6为参考共性指标,请依据年初编报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行完善个性指标),对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附件7)进行打分,按规定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8)格式撰写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并于7月31日前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盖章纸质稿和扫描件)报送对口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于8月10日前审核完毕后交绩效中心。绩效中心于8月底前进行汇总审核,并联系第三方评价机构抽取单位或部门进行绩效评价。

2.财政评价。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综合评定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和等级。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一)部门绩效监控

1.部门监控范围。各部门要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2021年1月至7月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2.监控方式和流程。绩效监控工作具体采取部门日常监控和县财政局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7月,各部门要集中对上半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一次绩效监控汇总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年初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2)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3)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预算执行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绩效监控资金表》《绩效监控指标表》《绩效监控结果表》,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4)绩效监控审核。部门年度集中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绩效监控报告,于7月31日前将监控报告盖章纸质稿及扫描件报送对口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于8月10日前审核完毕后交绩效中心,绩效中心于8月底前进行汇总审核,并联系第三方评价机构抽取3-5个项目进行绩效监控评价。

(二)财政绩效监控

    1.监控对象。县财政局根据各单位部门监控评价结果,选取3-5个项目实施财政绩效监控。

    2.组织实施。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9月中旬前出具监控报告。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资金使用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按照工作部署,把握时间节点,有力有序完成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考核,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严肃处理。

(二)提高工作质量

    各部门要加大系统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评价、监控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优化评价工作方案,突出财政评价重点关注事项,在对标评价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要强化结果应用,切实做到以评促管。

(三)建立长效机制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持续推动,常抓不懈。各部门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要围绕预算管理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部门和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联系人:郑日圣   联系电话:5622685、1837987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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