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邹泽锦等70名同志奖励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奖励规定》规定,经单位申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公示等程序,决定给予全县2019—2021年连续三年考核均为优秀等次的邹泽锦等70名同志奖励,参照赣人社字〔2018〕63号文件规定,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奖励3000元,由各单位自行给予奖励发放。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全县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勇担使命,以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建设“独好会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