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赣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会昌县南街片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研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2021年3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住建局城建室邮箱(hcxzjjrqb@163.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会昌县南街片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