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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会昌县珠高寨至九州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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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起草的《G206会昌县珠高寨至九州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会昌县十届政府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7日(30天)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建议1条。具体内容为:

县司法局:原则上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时都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即一决定一方案。该补偿方案第八大点第(四)点内容“中心城区内其他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可参照本方案执行,有单独制定方案的项目除外。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中的规定不一致。

经研究,该建议予以采纳,将原方案第八大点第(四)点内容删除。

特此公示。

会昌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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