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20﹞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会昌县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部省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指〔2023〕59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总额10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衔接专项共六个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补助项目情况
2023年下达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0万元,当前已执行1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目前已执行1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会昌县高排乡山口村、高排乡云雷村农村基本养老服务“安养工程”。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200万元,目前已执行2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南康区、石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设备购置。
3.儿童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344万元,目前已执行283.7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对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
4.殡葬服务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133万元,目前已执行13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安远县乡镇殡仪服务站设备购置。
5.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44万元,目前已执行4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和瑞金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南康区和寻乌县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试点建设。
6.乡村振兴衔接专项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507万元,目前已执行50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兴国县敬老院暖心工程。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2﹞26号)《赣州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3﹞9号),下达我县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预算总额1032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补助资金1032万元,目前已执行317.361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会昌县乡镇敬老院厨房修缮及设备购置。
三、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 赣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赣市财社字〔2023〕21号),下达我县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总额60万元,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使用宗旨,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项目库储备和绩效审计、殡葬改革、儿童关爱、社工站建设、乡村振兴、残疾人福利共七个方面。相关情况如下:
(一)补助项目情况
2023年下达补助项目资金60万元,当前已执行6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类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目前已执行6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会昌县庄埠乡庄埠村养老服务中心、会昌县周田镇社会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
2.殡葬改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774万元,目前已执行643万元。主要用于资助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信丰县、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安远县、龙南市、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于都县、瑞金市、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
3.儿童关爱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7万元,目前已执行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南康区、赣县区、安远县、龙南市、兴国县、于都县、石城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
4.社工站建设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39万元,目前已执行39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赣县区、兴国县、于都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
5.乡村振兴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501万元,目前已执行38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南康区、安远县、兴国县、于都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6.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补助地方资金27.77万元,目前已执行27.7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南康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建设。
会昌县民政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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