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会昌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成品油经营、药品流通、酒类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含二手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承担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美容美发等商贸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负责受理全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工作;调查处理本县商务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办理商务申诉及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16人,其中行政编制3 人,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16 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3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20.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73.7万元,下降18.69%;本年收入合计394.31万元,较2018年减少73.7万元,下降18.6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对企业的项目补助经费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20.61万元,占 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320.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0.61万元,较2018年减少73.7万元,下降18.69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对企业的项目补助经费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86.61万元,占89.4%;项目支出34万元,占10.4%;经营支出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2.78万元,决算数为3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万元,决算数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减少。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3万元,决算数为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无增减。
(三)商品服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49万元,决算数为283.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未列入财政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6万元,决算数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住房公积金减少。
(五)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限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没有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6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47万元,较2018年减少8.41万元,下降4.5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7万元,较2018年减少55.7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县乡农贸市场改造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87万元,较2018年减少10.04万元,下降了20.96%,主要原因是:死亡的退休人员为事业编,抚恤金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5万元,较2018年增加0.5万元,上升0%,主要原因是:购置固定资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 31.52%,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6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 31.52%,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68%。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公务用车已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科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0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