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文广旅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会昌这个奖补政策诚意满满

访问量:

千年古邑会昌,山水与人文共交融,传说与故事互辉映,毛主席盛赞“风景这边独好”,奉上这个诚意满满的奖补政策,希望能与各旅行商共同开拓会昌旅游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营销补贴

境内游客在会昌县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点),当年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即可享受20元/人的营销补贴。若累计达3000人次以上,补贴提升至30元/人;达5000人次以上,补贴40元/人。若游客入住2晚以上(含2晚)并游览3个以上A级景区,前面补贴基础上再增加10元/人。

月度激励

当月组织县外游客(含一日游)来会昌旅游,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点),当月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可享受15/人的营销补贴;当月累计达2000人次以上,补贴提升至20/人;达3000人次以上,补贴高达25/人。过夜游客同时计入年度内累计。

专列与自驾游

组织旅游专列或同日同向车次游客达300人及以上、自驾游车队100人及以上,在会昌住宿1晚并游览2个以上收费景区(至少一个国家4A级以上景区),将分别给予50元/人的奖补(备注:此项团队游客人次不重复享受其他团队累计人次补贴政策)。

年度大奖

年度内组织县外游客来会昌旅游,在会昌县内住宿1晚以上(含1晚),并游览2个以上文旅部门认定的景区(点),年度累计总量达到10000人次以上,授予“会昌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突出贡献奖”,奖励15万元;累计总量达到20000人次以上,授予“会昌县旅游产业发展旅行社特别突出贡献奖”,奖励25万元。

“特色戏剧镇,风景独好城”让我们在风景独好会昌相遇,打造难忘的旅行体验

政策文件原文://m.gllgl.com/hcxxxgk/hc2715/202406/b737699c13de4482b9a8e71f8eb3d6a3.shtml

附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