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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昌县2023年度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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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会昌县2023年度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于2023530日前参照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          办公室

                              2023522

会昌县2023年度县级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县委主要负责人

(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县委议事日程和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内容,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纳入班子成员职责清单,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四)加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作为衡量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在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决策、干部提拔重用中的“一票否决”制度。

二、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不定期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组织制定县政府领导干部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并督促落实。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安全发展战略,支持、监督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主持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召开县安委会全体会议,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在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三年行动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七)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三、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一)协助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部署、组织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受县长委托,定期组织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或专题会议。

(三)督促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能源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完善会昌县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禁限控”目录,严格矿山、尾矿库准入,严禁审批“头顶库”。

(四)建立高危企业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推动九二氟盐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指导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完善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次以上,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六)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动态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先进装备配备和重要物资储备。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

(八)推进基层应急体系能力建设、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建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力量。

(九)督促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关键人员安全培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责任险,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等在企业落实。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

(十)及时主持召开分管行业(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督促落实《会昌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提高安全生产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的权重。

(十二)结合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安全生产宣讲活动,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一思想、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十三)强化三年行动成果运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四、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

(一)共同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或调研1次以上,年终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二)具体工作

1.分管群团工作的常委要发挥群团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2.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常委要指导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属地管理”“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对地方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依法查处安全生产工作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

3.分管组织工作的常委要加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履职情况作为选拔、任用、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要指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指导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内容。

5.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要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指导督促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涉嫌犯罪行为,加大安全生产在平安建设中的考核权重。

6.分管统战工作的常委要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部门或司法机关领导职务以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7.分管县委机关日常工作的常委要把安全生产列入县委议事日程和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内容。

五、县政府班子其他成员

(一)共同工作

1.抓好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相关措施和要求,年终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纳入年度述职内容。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2次以上。

3.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4.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体系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组织制定分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制,按照事故级别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履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职责,主持召开成员会议1次以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7.持续推动分管行业(领域)落实《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切实夯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8.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等制度,常态化实施重点时段“四个一律”措施,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9.推动分管行业(领域)深刻汲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现场会、图片展览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10.健全分管行业(领域)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部门联审联查、提前介入等机制,强化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手续,严厉打击和杜绝未批先建等违规现象。

11.推动分管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

(二)具体工作

1.分管工业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加强民爆、商品混凝土企业安全监管。持续推进粉尘涉爆“粉六条”巩固清零,有限空间作业和使用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冶金企业、机械铸造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和涉及爆炸类物品生产、使用、储存单位和企业“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矿山、工贸、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2.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推进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重点运输企业、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监管,有效治理客运、危货车辆违规挂靠、货车“大吨小标”等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公路与水运工程施工、水上运输专项整治和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集中治理。

3.分管城建工作的班子成员要加强城镇燃气、污水管网、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治理。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燃气老旧管网和圈围占压燃气管网治理。扎实推进既有房屋及公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各类园区非法工程建设项目整治。

4.分管文化旅游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加强对“旅游包车”以及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文保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5.分管公安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以及“百吨王”等重点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指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制度和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

6.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开展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客运索道联合整治、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四大”专项行动,加强城镇燃气市场整治,推行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高压氧气瓶、小型锅炉、液化气站充装环节等专项整治;持续推动化工产业有序转移和安全发展,做好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7.分管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要指导加强校园安全,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以及周边安全整治。

8.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加强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推进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河道非法违法采砂行为。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                       20235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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