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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会昌县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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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字〔202447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办公室

关于印发《会昌县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会昌县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会昌县委办公室           办公室

                              202467


会昌县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县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满足县域内群众就医需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赣府厅发〔201923号)、江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县域综合医改全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医改发〔20222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强基层为重点,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系统整合升级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重点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通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使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秩序基本形成,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到20244月底,根据全县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布局等情况,组建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20个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为成员单位的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卫生健康总院)。

第二阶段:到20246月底,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卫生健康总院,力争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层就诊率达到65%、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

第三阶段:202512月底,县卫生健康总院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整合优化资源。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2.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3.坚持“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县卫生健康总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建设方式

(一)政府主导建设县域医共体。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办医责任,成立“会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管委会主任,县委、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领导担任管委会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管理委员会成员。管委会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任兼任。

(二)组建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将会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和20个乡(镇)卫生院以及224所(动态调整)村卫生室整合为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县卫生健康总院办公区设在牵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健康总院院长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领导担任,组建会昌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增挂“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牌子。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作为县卫生健康总院的成员单位,单位原有名称、机构设置、法人资格、单位性质、职责任务等不变,增挂“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XX院区”和“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XX分院”牌子,形成“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成立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由县委批复成立,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书记由县委分管领导担任,增挂“会昌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牌子,根据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委员不超过7人。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抓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书记主持县卫生健康总院党委全面工作。〔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行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统一管理

落实县卫生健康总院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行政、人员、财务、医保、质量、药械、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八方面统一管理。

1.统一行政管理。县卫生健康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整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职能科室,县卫生健康总院统筹设置“两办十三部”,下设综合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感控部、公共卫生部、药事部、设备耗材部、总务部、医保部、基层卫生部、科教部、信息数据部等部门。〔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2.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总院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缓解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人难问题。鼓励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人才双向流动,建立人才下沉激励和约束机制。〔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3.统一财务管理。县卫生健康总院对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县卫生健康总院统一管理。〔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4.统一医保管理。统一县域医共体内医保组织机构设置,县卫生健康总院要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医共体卫生健康总院对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强化激励约束。〔责任部门: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

5.统一质量管理。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医疗质量同质化。〔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6.统一药械管理。县卫生健康总院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支持以县卫生健康总院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县医保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责任部门: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7.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账务管理、人事管理、绩效管理、健康管理、医疗保险、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一体化的信息技术支撑。统一运营维护信息系统,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县大数据中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市医保局会昌分局〕

8.统一资源共享。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全县优质医疗资源,探索建立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慢病管理、微创介入、中医特色康复、孕儿管、医学美容等中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常用检查项目可采取基层实施、上级诊断的形式开展,检查结果在确保医疗安全情况下实行县域医共体内互认。〔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大数据中心、市医保局会昌分局〕

(五)全面加强综合监管。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对县卫生健康总院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县卫生健康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建立对县卫生健康总院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县卫生健康总院要积极主动对接高水平三甲公立医院,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骨干医务人员要下沉带学科、带团队、带技术,县域医共体内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高水平公立医院研修培训。〔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加强乡村两级能力建设。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县卫生健康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服务人口较多、规模较大的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其他机构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公有产权规范化村卫生室。〔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落实财政投入保障。保障县卫生健康总院的公益性,根据县卫生健康总院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县卫生健康总院各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卫生健康总院统筹管理和使用。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县卫生健康总院,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加强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审管理,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监督。〔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卫生健康总院统筹使用。根据《关于调整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4号),核定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乡(镇)卫生院统筹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医疗服务收入等经费,合理确定乡村医生工资待遇,按月发放给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五)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卫生健康总院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卫生健康总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卫生健康总院及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年薪制。〔责任部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上级促进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县级医院门诊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对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患者不再重复计算和收取住院起付费用。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市级统筹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前提下,在DIP政策框架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县卫生健康总院“打包”支付的基本条件及“打包”范围,即在已组建符合国家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的医共体且进入实质运行的,按规定探索推进县卫生健康总院“打包”付费,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办法。〔责任部门:市医保局会昌分局、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七)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完善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县卫生健康总院之间和县域向外转诊管理规范,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转诊平台,形成以人为本的闭环服务链。以高血压、糖尿病防治为切入点,建立慢性病县、乡、村三级管理模式,在县内实现筛查、确诊、转诊、随访的连续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八)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充分利用县卫生健康总院内人员和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龙头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能力和质量。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县卫生健康总院要为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开通上下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预约、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对下转的患者交由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连续综合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九)强化健康管理。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立足健康会昌工作部署,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县乡疾病谱,因时因地制宜加强对县域内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县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动县域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加强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县卫生健康总院成员单位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县卫生健康总院的整体医疗服务体系,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卫生健康总院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县中医院的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发挥中医馆作用,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十一)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内住院率和就诊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内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责任部门:县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健康会昌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县域综合医改的重要抓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发改、财政、组织、人社、机构编制、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要从有利于县卫生健康总院发展出发,解放思想、积极作为,为县卫生健康总院内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在机构编制、人才流动、多点执业、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县卫生健康总院组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县卫生健康总院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指导和帮扶,推动县卫生健康总院稳步发展。

(三)加强舆论引导。县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指导督查。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对县卫生健康总院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导,及时了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按时完成全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

附件:会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会昌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任:县政府主要领导

副主任:县委分管领导

县政府分管领导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会昌分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县卫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视频解读:《会昌县全面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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