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时代广场2栋3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号: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229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小芬、王绍承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时代广场2栋3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号:会房权证会昌字第02295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小芬、王绍承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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