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会昌县周田镇连丰村丝二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号:赣(2020)会昌县不动产权第005380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建州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在会昌县周田镇连丰村丝二小组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号:赣(2020)会昌县不动产权第005380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建州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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