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府办字〔2024〕41号
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
策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申报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档规定》(赣市府办字〔2015〕167号)规定,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各环节形成的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报县政府,县政府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按《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是否组织听证 |
决策完成时间 |
1 |
关于重新核定县内农村客运里程 票价的事宜 |
县交通运输局 |
是 |
2024年12月 |
2 |
会昌县水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
县水利局 |
否 |
2024年7月 |
3 |
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是 |
2024年12月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