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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版权行政案件公示(2020年10月-202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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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某某侵犯音乐著作权案

20201124日2005左右,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池某某(会昌县君尚音乐厅)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场所包厢内曲目库内播放的歌曲均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下擅自向公众传播放映著作权人音乐作品20201125日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池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向公众传播放映他人音乐作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01214日,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池某某: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28000元);责令整改,必须在取得著作权许可后才能使用相关著作权人的作品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28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二、曾某某侵犯音乐著作权案

20201124日1919分左右,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对曾某某(会昌县微秀音乐厅)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场所包厢内曲目库内播放的歌曲均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下擅自向公众传播放映著作权人音乐作品。20201125日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曾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向公众传播放映他人音乐作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01214日,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曾某某: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元);责令整改,必须在取得著作权许可后才能使用相关著作权人的作品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6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三、郑某某发行(销售)非法出版物案

202123日,接会昌县公安局《移送案件通知书》(会公(国)行移字)〔20210001号)关于郑某某出售非法出版物一案,202124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执法人员对郑某某出售非法出版物一案立案查处并对郑某某依法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核实,郑某某非法销售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非法出版物。2021年2月10日,会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对郑某某发行(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给予郑某某:没收《黄祸》等37本非法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两项合计壹万伍仟陆佰元(156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2月10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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