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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好会昌艺术团”团员招募啦!热爱艺术的你不容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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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提高我县文化综合实力,经研究,决定组建“独好会昌”艺术团。

一、艺术团宗旨

弘扬传统文化,展现群众风采为宗旨,通过丰富多彩的艺术表现形式,打造具有会昌特色的群众艺术品牌,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会昌文化软实力。

二、艺术团目标

1.为会昌县培养一批优秀的文艺人才;

2.推出一批具有会昌特色、反映时代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

3.打造成为赣州市乃至江西省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广泛影响力的群众艺术团体。

三、艺术团组建

()招募团员

以县文化馆文艺志愿服务队为基础,面向社会招募政治素质过硬、热衷公益事业、热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人员。要求团员年龄在7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特殊才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首批团员共招募230名,其中:舞蹈50名、声乐50名、器乐60名、戏剧戏曲60名、主持8名、策划2名。如报名人数超过定额,则进行现场考核后择优招募。团员实行动态管理,后续将根据需要补充招募人员。

(二)招募方式

910日至914期间,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或到会昌文化艺术中心4402室(县文化馆办公室)进行线下报名,联系人:唐慧琦,13016151450

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办理入团相关手续。

(三)团员待遇

1.在排练、演出过程中享受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

2.免费参加团队定期组织的团建活动;

3.优先推荐好人系列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评选对象;

4.优先推荐加入各级文联所属协会;

5.优先推荐外出培训、观摩,优先安排参加县内重大文化文艺活动;

6.每年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团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7.鼓励学校师生参加艺术团,对获评优秀团员的,县教体局将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上予以倾斜;

8.团员或小分队代表会昌县参加上级活动,获得奖项的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奖励团员所在的单位(组织)。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展播、宣传;

9.每年享受一次县内国有景区免费游权益;

10.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四、艺术团管理

(一)行政管理

艺术团由县文化馆牵头组建,服从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指挥。

(二)组织架构

设立团长、副团长、艺术总监等职务,负责艺术团的日常管理和艺术指导。

(三)管理制度

制定艺术团章程、考勤制度、排练制度、演出制度等,规范艺术团的管理。

(四)人员培训

县文联、县文化馆定期组织团员进行艺术培训,提高团员的艺术水平。五、艺术团运营(一)排练场所

在会昌文化艺术中心设置艺术团办公室和相关排练场所,同时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采茶歌舞剧院、戏剧小镇、风景独好园等地设置排练场地。根据不同艺术门类,制定合理的排练计划,保证排练质量。

(二)演出活动

1.全力服务会昌戏剧小镇,根据需要开展演出活动;

2.积极参与会昌县各类文化活动、节庆演出等;

3.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等公益演出活动;

4.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各类文明新风宣传演出活动;

5.与其他艺术团体交流演出。

(三)经费来源

1.每年在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经费和县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经费中安排艺术团节目编排、团员培训、人员补助、服装化妆和后勤保障等相关费用;

2.通过社会赞助等方式筹集资金。

(四)宣传推广

1.利用国家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服务端、独好会昌客户端、会昌文旅、会昌文化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宣传平台,及时发布艺术团的活动信息和作品;

2.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媒介进行宣传推广,提高艺术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会昌县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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