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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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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县域内种粮主体及收购本地粮食的经营者。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补贴原则以运粮车起运点与县级储备粮收购库点距离为依据,10公里起补,分为以下几个标准:10公里(含)20公里奖补5/吨;20公里(含)30公里奖补10/吨;30公里(含)40公里奖补15/吨;40公里(含)以上奖补30/吨。全县6万元封顶。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本次粮食收购运输补贴分二次,其中夏粮收购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秋粮收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享受补贴的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要履行好保护耕地职责,按规定使用补贴资金,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要重点发展粮食生产,并积极推行双季稻种植。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112元/亩。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6月5日前

三、2024年早稻育秧补贴

补贴对象

对承担全县早稻工厂化或集约化育供苗、机插育秧的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种植主体进行补贴。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1)工厂化育秧按每批次育秧的种子量、育秧盘数及机插秧订单去向且验收合格的,每亩机插育秧(秧田:大田为1:80)奖补1200元。

2)抛育秧连片3亩(含)以上,抛育秧面积依据各乡(镇)验收组验收结果,结合粮食生产督查结果,每亩连片抛育秧(秧田:大田为1:30)奖补800元。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4月25日前

四、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按农业农村部统一发布的通用类机具和省发布的部分非通用机具补贴标准执行,品目范围和其它非通用类机具分档补贴标准详见《江西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并依照省农业厅适时调整部分机具补贴标准,按调整后的补贴标准进行结算。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五、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农业产业奖补

(一)脱贫户、“三类人群”发展产业直补

补贴对象

脱贫户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类人群家庭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1.水稻100/亩,1亩起步奖补。

2.玉米、红薯:150/1亩起步奖补。

3.马铃薯、花生100/亩,1亩起步奖补。

4.肉牛新增存栏350/头,1头起步奖补。

5.肉羊新增存栏150/头,1头起步奖补。

6.水产养殖300/亩,1亩起步奖补。

7.新养殖蜜蜂:100/箱,5箱起步奖补。

8.大棚蔬菜300/亩,1亩起步奖补。

9.高山蔬菜(脚板薯、辣椒等)300/亩,1亩起步奖补。

10.新植食用菌:600/500袋,500袋起步奖补。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1115日前

(二)县主导产业实行普惠性奖补

补贴对象

一般户、脱贫户(三类人群)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1.油菜:5亩(含)以上的补助150元/亩,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申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审核、发放。

2.新增牧草:5亩(含)以上的补助300元/亩,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发放。

3.脐橙(桔柚):脐橙(桔柚)标准容器苗补助5元/株,桔柚、柠檬橙、白金柚中桶苗补助8元/株,苗木培育防虫网棚建设100平方米(含)以上的补助10元/平方米,新开发种植及病毁果园复种桔柚10亩(含)以上的补助500元/亩,新开发种植白金柚10亩(含)以上的补助500元/亩,由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发放。

4.茶叶:新开发种植茶叶20亩(含)以上的补助500元/亩,绿茶茶苗20亩(含)以上的补助500元/亩,由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发放。

5.油茶:新造油茶林5亩(含)以上的补助1200元/亩(新造当年补助 1000 元/亩,第二、三年各补助100元/亩),改造油茶低产林(省级资金)5亩(含)以上的补助400元/亩,油茶提升项目补助(省级资金)200元/亩,由县林业局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发放。

6.森林药材与香精香料:5亩(含)以上的补助本木类:500元/亩、多年生草本:400元/亩、一年生草本:200元/亩,由县林业局组织申报、验收、审核、发放。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会昌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11月15日前

六、2024年蔬菜产业奖补

补贴对象

蔬菜种植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1.对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1620/亩进行奖补(含市级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亩计算)。

2.对年内通过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和“圳品”认证的,分别给予2.5万元奖励

3.对年内盒马、华润ole、山姆、米其林等高端商超餐饮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直采基地订单生产关系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4.对年内在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天猫等六大网络平台销售本县蔬菜,销售额达100万、500万、10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0.5万元、2万元、4万元的奖补,刷单的不予奖补。

5.对年内销售我县蔬菜产品,年销售额超过500万、1000万的本地供应链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奖励。

6.继续实施大棚设施蔬菜保险及高山露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根据省厅文件,大棚设施蔬菜保费按省级财政30%、市级财政15%、县级财政30%、农户25%的比例筹措,高山露地蔬菜保费按省级财政50%、县级财政25%、农户25%的比例筹措。

以上奖补按棚内面积540平方/亩计算,奖补如超出封顶金额,则按比例分配,已享受其他政府奖补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118日前

七、制扑杀补助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补助范围

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补贴标准

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1200元/头,各乡镇可以根据猪的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0797-5622137

八、强制免疫补助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

实施强制免疫的养殖场(户)。

补助范围

实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工作的畜禽养殖场(户)。

补贴标准

生猪口蹄疫2元/头/年;牛口蹄疫3元/头/年;羊口蹄疫1月份5元/头/年;蛋禽高致病禽流感0.4元/羽/年;肉禽高致病性禽流感0.2元/羽/年。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0797-5622137

九、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

补贴对象

会昌县内委托第三方具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会昌县安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按“谁处理、谁补助”的原则执行。

补贴范围

委托第三方对我县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的。

补贴标准

我省按8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助。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0797-5622137

十、肉牛养殖补贴

补贴对象

肉牛养殖户

补贴范围

覆盖全县

补贴标准

1.新建发酵床栏舍:

1)对新建500平方米以上砖混加钢架棚结构的栏舍,给予每平方米116元的奖补

2)对新建500平方米以上,垫料厚度高于20厘米,且有翻耙机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发酵床,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补

2.改(扩)建栏舍

对原猪舍或非发酵床牛舍改发酵床牛舍5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补

3.见犊补母:

对饲养母牛5头以上的,给予每头800元的奖补

4.人工授精冻精补贴:

对采取人工授精冻精的,给予人工授精站每胎40元的奖补

5.种植牧草:

2024年新种植牧草5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的奖补

5.秸秆草料收储分站:

对建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加工车间,且有相关牧草加工设施设备的秸秆草料收储分站,给予20万元的奖补

6.电子耳标:

对连入大数据平台的电子耳标,给予每个80元的奖补

咨询电话

0797-5622137

受理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

2024年12月31日前

联系方式

0797-56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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