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重点领域公开 > 社会保障

社保日课——养老保险篇(三)

访问量: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有哪些渠道?
    参保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可通过经办机构服务网点、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网通办”平台、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渠道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网厅、自助服务设备和移动客户端等渠道办理。


二、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有误或其他需要调整的应该怎么处理?
    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有误或其他需要调整的,参保单位和职工可以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凭相应文书直接向经办机构业务部门申请办理,填报《单位人员缴费工资调整表》。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如何对被派遣人员参保?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一致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即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已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

附件:

Baidu
map